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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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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8-30 08:52:37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法院审判、办公秩序,保证机关和工作人员安全,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成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

组长:孙召银

副组长:王建臣、周贤书、夏丽晶

成员:各庭(局)、室(队)主要负责人

(二)责任分工

1、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副组长负责主管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2、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院安保工作的建设和实施,做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和实施。

3、法警队要做好随时出警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武器、装备的配带使用要符合规定。

4、实行副组长周值班制,负责本周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由院办公室安排值班排序。

二、外来人员管理

(一)律师、当事人、来访办事等外来人员进入本院要通过安检器检查,在接待处进行外来人员登记,必要时需接受安保人员询查后方可进入。

(二)工作时间来院人员需要引导或联系本院相关部门或人员的,由值班法警或保安具体负责,原则上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二楼办公区,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由法警队领导批准方可进入。

(三)非工作时间非本院人员不得进入法院,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须提前向法警队申请并获准后方可入院。值班人员对非工作时间进入法院人员要进行询问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外来人员的车辆要按顺序停放在楼前指定地点,未经允许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停在院内停车场,政法系统或其他机关因公来院办事车辆凭有效证件可以在院内停车场暂时停放。保安负责来院车辆的验证和指挥,对不得入院的车辆做好解释和说明。

(五)对外来人员管理具体由法警及保安人员负责,其他工作人员有询问监督义务。

三、安全防范

一)日值班法警工作职责

工作日期间,法警大队安排1名法警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及涉访人员的导诉和分流工作。实行日值班制度,由值班法警及时妥善处理当日发生的事件,并做好值班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1、遵守法院工作的作息时间,着装整齐,举止严谨,语言规范,认真履行好安全保卫各项职责,遇到突发事件时要注意人身及办公设施安全。

2、指导保安人员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询问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工作,需要事先联系的,要与接待部门人员取得联系后方可进入。

3、日值班法警还要负责办公楼各层的安全,要进行日常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疑难问题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注意控制现场,召集有关部门人员掌控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待机解决。

4、日值班法警在每天下班前需协助安保人员对整个办公楼进行巡视安检,在确保无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方能离岗。

5、日值班法警可以配带警具和防暴武器,严格履行警具和防暴武器的使用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同时记好值班日记。对有关事件,值班日记要记录好时间、地点、事件、结果和有关参与人员

6、日值班法警由法警大队管理,同时,还要接受院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部门的人员和院领导的指导和指挥:每周法警大队要对本周的日值班情况进行总结,并做出记载。

(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保安人员是法院聘请的负责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除遵守保安公司的制度和守则外,还要认真履行法院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1、遵守保安人员工作作息时间,着装整齐,举止严谨,语言规范。

2、负责来访人员身份、所到部门和接待人员的登记:来访人员的导诉和分流随身物品的安全检査;负责一楼大厅正常进出秩序,禁止来访人员在一楼大厅里停留、攀谈;发现禁止带入的管制物品,在扣留的同时通知当日值班的法警做出处理。

3、遇到开庭旁听人员可登记当事人即可,如当事人未与其同来可由同来的一个单位的或一个社区的1-3人进行登记,同时确认他们之间是同来法院参加开庭的旁听人员。

4、在履行职务时,要时刻提高警惕,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注意自身安全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法院工作设施的安全防范。

5、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值班法警,同时控制好现场局面,始终保证和坚持安全第一的工作宗旨。

6、保安人员的日值班工作,由法警大队管理。

(三)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不得漏岗,因特殊情况需要与其他人换班的,应事先告知办公室。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通讯方式或号码更改要及时通知办公室。

3、在遇有突发事件或影响法院安全的各项情况时,立即徹出前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向代班领导汇报。

4、对值班值宿的监督检查工作由院党组负全责,总值班及代班领导具体负责。代班领导每天检査督促值班值宿人员到岗情况,法警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在值班日志上记载检査结果。

(四)其他

1、法院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和羁押室、审判法庭内的安全工作由法警队具体负责。

2、遇有紧急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各人员及时到岗参与突发事件的解决和处理。

四、消防管理

(一)法警队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做好消防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以及火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或培训,重要节日前组织安全防范检

(二)各部门应指定一名兼职消防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三)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规程对消防系统以及消防设备及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备良好有效。

(四)所有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损坏和擅自移动,爱护各类安全疏散标志和照明设施。

(五)办公楼内严禁存放烟花爆竹及其他易燃、易爆和各类有毒有害物品。不准乱扔烟头,自觉将烟头熄灭放在烟灰缸内。

(六)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擅自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五、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政治部政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