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的要求,根据院里的统一部署,6月24日,原与德惠市人民法院合署办公的开发区人民法庭顺利完成外迁。
法庭简介
开发区人民法庭是德惠市人民法院设立的派出机构,其管辖区域为夏家店街道、惠发街道(经济开发区)、大青咀镇、布海镇8个行政村(升阳、十三家子、哈里、泡子、长山、苗家、陈家、德升),在管辖区域内行使德惠市人民法院司法审判权。开发区人民法庭主要承办其管辖区域内非专业化一审民事案件。
工作现状
外迁工作完成的第一时间,开发区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就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多次接待案件当事人,接收当事人递交的诉讼材料,并成功调解了多起案件。
案件一: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家住德惠市布海镇升阳村的被告王某某、刘某因急需资金向原告曲某某借款四笔,金额共计二十多万元。四笔借款到期后,被告王某某、刘某未偿还借款。原告曲某某将被告王某某、刘某诉至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受理该案件后,多次与原告及二被告进行电话沟通,询问案件具体情况。经了解,原告与二被告相识多年,二被告因遭遇其他事件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无法按时偿还原告曲某某的借款。为了维护原告曲某某的合法权益,且不影响原告与二被告双方之间多年的感情,办案法官决定案件进行调解。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王某某、刘某分五期偿还原告曲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二十五万元。
1.王立乾同志根据卷宗材料,向原告、被告双方了解借款本金及约定利息情况
2.王立乾同志、曹阳同志对案件进行调解
3.经调解,原告与二被告达成一致意见,王立乾同志制作调解笔录。
案件二:2017年2月,家住夏家店街道办事处的刘某某因承包工程向王某某、卢某某借款九万余元。借款到期后,刘某某一直推脱,未偿还借款。后来,连王某某、卢某某的电话也不接听。卢某某无奈,来到法庭要求立案。员额法官陈阳认真接待了卢某某,仔细审查了刘某某为王某某、卢某某出具的借款凭证,告知卢某某民事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情况,在当事人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尽量做到“只跑一次”。
来开发区人民法庭办事的当事人纷纷表示,人民法庭迁移至辖区所在地办公,极大的方便了辖区群众,建在家门口的人民法庭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便利。
前景展望
在案件审理中,开发区人民法庭严格贯彻落实多元化调解机制,坚持调判结合的审判思路,妥善化解各类民事纠纷,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后、送达时等各个环节,灵活运用调解方式,力争在庭审前就息诉止争。开发区人民法庭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通过“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等途径,努力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发区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将继续秉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我工作,以严谨、务实的敬业精神,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