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的一年的开始,德惠法院执行工作又踏上了新的征程。然而新的疫情又不可避免的阻挡了执行工作的脚步。对此,德惠法院执行法官丝毫不停歇、不逃避,迎难而上,取得了执行工作的开门红。
一、案情回顾
2020年初,德惠法院受理了申请人李某卓等17名农民工与吉林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系列案。申请人于2018年在吉林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处打工,后来因公司经营不善,很多工人相继离职,但是拖欠的工人工资一直未能支付。故李某卓等17名农民工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依旧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无奈之下,申请人到法院申请执行。
二、执行过程
该案总执行标的大约33万余元,涉及到农民工工资,而且涉案农民工人数较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通过司法查询得知,被执行人账户上只有3万余元,房屋及土地在银行有贷款。考虑到查封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可能将导致被执行人企业停工停产,影响企业生产,而且由于疫情原因,查封工作也会往后推迟。对此,办案法官先行将银行存款通过司法手段划拨到德惠法院执行账户。
执行款项还远远不够,为更好践行善意执行理念,尽最大可能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尤其是要保障春节前让农民工工资得到足额支付,让农民工过年不“烦薪”。办案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沟通,不厌其烦的讲解法律规定,告知其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及即将采取的强制措施,最终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被执行法官的诚意所打动,同意在其合作企业处周转资金,先行给付欠付的农民工工资。
三、执行结果
2021年1月28日,被执行人将欠付李某卓等17名农民工的30余万元工资,全部打到德惠法院执行账户,此案成功执行完毕。
四、法官提示
人无信而法有威,无论被执行人采取何种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法院都将会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法院执行法官都会真心对当事人负责,耐心为当事人服务,尽心让当事人满意,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国家司法权威。
无论何时,请记住: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