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德惠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发生了这样的一幕:一名当事人激动地拉着法官的手,哽咽地说:“感谢咱们德惠法院,感谢姜法官,终于帮我要回了这笔钱,因为这笔钱,我家里这些年都没消停过,真的太感谢了……”。
王某于2003年通过崔某购买木材,由于资金紧张,遂通过崔某赊欠木材经销商木材款4万余元,同时出具了借条一枚。该欠款木材经销商多次向崔某催要,崔某无奈给付了欠款,因为崔某替王某还钱一事,崔某与家庭产生巨大矛盾。后崔某多次向王某催要该款,王某拒绝给付甚至后期音信全无,崔某无奈将王某诉至法院催要该笔欠款。
承办法官对此案特别重视,在了解案件详细经过后立即对该案排期送达。通过邮寄送达,王某拒绝接收传票。后法官又电话联系上王某,王某表示愿意还款,但他现在在外地,等回来后立即到法院调解。法官再打电话联系王某时,王某拒接电话,换手机号再次拨打王某电话时,王某表示其不是本人,该电话号码是王某过户给他。鉴于王某不配合的态度,法官及时调整送达策略,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向王某送达。
通过法官多方走访,终于获悉王某居住地,多次前往王某居住地,终于在第五次碰到王某在家,在法官及其助理核对当事人身份时,王某还在妄图蒙混过关,拒不承认自己身份。经过核对调取的王某身份证复印件,法官确认此人就是王某,向其晓以利害、明法释理,依法采取了留置送达方式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
在本案开庭当天,王某委托了代理人出庭。庭前,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地做调解工作,代理人转达后,王某终于同意通过转账的方式当场给付了崔某的欠款。在王某给付欠款后,崔某撤回了对王某的起诉,随后便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十八年欠款催要无果,法院介入顺利追回,德惠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本着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实际问题的宗旨,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