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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执行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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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3-16 07:37:38 打印 字号: | |

鉴于目前严峻的疫情形势,按照《德惠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静态管理的通告>》要求,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德惠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执行工作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诉讼服务工作方面:

1.诉讼案件需要立案的当事人或代理人以“线上方式”参与诉讼,通过“吉林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方式办理立案等相关手续。

2.当事人或代理人因起诉期、上诉期、申请再审期限等期限即将届满,确属急需情况的,可拨打我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电话说明情况,可由我院立案部门引导在网上提交申请或进行登记记录,待疫情结束后,再办理立案登记或其他事宜等相关手续。

3.对于有当事人申请办理跨域立案服务或兄弟法院需要我院协助完成跨域立案工作的,请先与我院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沟通联系确定相关事宜后,再行办理此项工作。

二、执行工作方面:

1.当事人或代理人可通过“吉林移动微法院”、“智慧执行”等申请网上立案,采用线上方式提交证据材料、信息查询、办理执行事务。

2.当事人或代理人因申请执行期限、执行异议裁定申请复议期限等期限即将届满,确属急需情况的,可拨打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电话说明情况,由工作人员做好相关登记记录,待疫情结束后,再办理立案登记或复议等相关手续。

3.如有案件涉及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期限即将届满的,可拨打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电话说明情况,由相关人员做好登记记录,以确定具体工作安排。

  

 

立案庭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孙 扬:15500063369

朱哲妮:15548895636

  

跨域立案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李沐桓:13844136612 

  

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刘 猛:18744069266

姜明琦:18844410626

              

德惠市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王欣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