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德惠法院通过云上庭审软件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在检察院提起公诉24小时内做出公正判决,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院速度和法院担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4月14日16时30分许,窦某在德惠市实行管控措施期间,酒后驾驶摩托车拒不配合检查点工作人员无证强行通过,工作人员打电话报警。当日17时许,德惠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干警到窦某家中依法调查其违反防疫规定,擅闯检查卡点一事,遭到窦某暴力阻碍,并将民警肖某右肩部咬伤,将辅警才某右胳膊拽成脱臼,将辅警张某鼻子用脚踹伤。经德惠市公安局鉴定中心鉴定:张某的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庭审中,窦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窦某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强行闯卡点,并在警察依法传唤时,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致辅警张某受轻微伤,其行为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鉴于窦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袭警罪判处窦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在疫情防控期间,德惠法院刑事庭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远程视频开庭从快从严审理刑事案件,克服特殊时期公诉人及被告人不能到院参加庭审的困难,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了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让公平正义不因疫情而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