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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弥坚 构建执行新思维 行而不辍 破解执行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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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明琦  发布时间:2022-07-08 14:05:45 打印 字号: | |

7月7日,德惠法院执行局组织召开集中学习会议,传达学习长春中院院长任贵利同志在人民法院报发表的访谈文章——《以公正高效文明执行回应群众关切》,对任贵利院长针对执行工作提出的理念方法进行学习领悟。会议由德惠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艳主持。

会上,李艳就文章中关于转变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法、建强执行队伍等方面内容,结合德惠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重点解读与部署。她强调:

一是把握依法审慎执行理念。针对失信“老赖”要做到精准打击,让“老赖”成为社会上的少数群体,形成以国家范围内对失信“老赖”人员的严厉打击,最大程度上减少“老赖”的存在。二是创新审慎善意执行思维。在执行过程中,尤其是借贷案件,根据被执行人的生活困难程度,采取少收或不收利息的执行方式,保障被执行人的生活根本。三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针对现已成型的执行团队,在后续的工作中,不断调整优化执行队伍结构,注重繁简分流,在不断摸索中改进队伍工作,打造一支学习型、实践型、研究型的执行专业队伍。

集中学习后,执行团队各团队长纷纷谈了自己的学习心得。

葛传生:任贵利院长在人民法院报发表的文章,对法院执行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在实际工作中,要确保任贵利院长提出的审慎善意文明执行工作理念落到实处,坚持审慎执行,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积极促进执行和解。

陈迎超:根据任贵利院长的文章精神指示,在未来的执行工作中,我们将更加讲究方式方法,注重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法条,因案情选择有针对性的执行措施。同时,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对照执行指标逐项研究,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以更加全面的业务能力提升执行实效。

于文涛:执行工作是司法程序的最后一步,我们要转变执行思维,坚决贯彻落实审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做好事、释困惑、解难题,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从而树立执行干警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孙永德:只有审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彻落实到位,才能避免出现“过度执行”、“机械办案”、“涸泽而渔”等不良现象,才能在执行工作中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害关系,减少冲突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才能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保证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

梁湖:工作中要做到智慧执行,要把善意执行与高效执行相结合。执行工作既要因人而异,又要因案而异,要把为民办实事的理念贯彻到执行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不断创新执行思路、变换执行方式,确保每件执行案件的办理都能够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李世超:在执行工作中,树立并强化文明执行理念,推动执行工作公正高效开展,有效解决执行中遇到的现实问题,从而实现执行工作的提质增效。要鼓足干劲,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秉公执法,用好执行督办、一案双查等手段,持续加强队伍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王欣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