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微商们瞄准商机刷屏卖年货,由于许多地方已经开始适度允许并规范燃放烟花爆竹,有些不法商家投机取巧干起了在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的买卖。然而,这种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涉嫌违法,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刑事处罚!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在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交易地点并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即许可证显示的经营地址,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同时,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正规售卖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
(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心存侥幸,认为网络是法外之地,更不要贪一时之利,碰触法律红线,违法从事烟花爆竹销售活动,有购买需要的市民请到指定地点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