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与平者,即国之基址也”。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则是这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为了更加切实有效得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德惠法院执行局创新惩戒举措,在一起执行案件中向被执行人发出了第一份《采取限高、失信及拘留(罚款)预告书》,提前向案件被执行人预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会采取的强制措施,力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在该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屡经督促却一直未能向申请执行人偿还欠款,在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被执行人缴纳却未得到回应后,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单位进行催缴,但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拖延缴纳。考虑到被执行人存在有能力缴纳款项却拖延躲避执行的情形,结合现在的经济环境和疫情状况,法官果断从善意文明执行角度出发,在司法权威不容侵犯的前提下,再次登门被执行人单位,向被执行人发出《采取限高、失信及拘留(罚款)预告书》,并向被执行人详细的阐释了拒不履行法定还款义务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受到“处罚预警”后,被执行人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将积极筹措欠款,保证在期限内将全部执行款项汇入法院账户。最终,这起借款合同纠纷案顺利执行完毕。
惩戒不是目的,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才是“归宿”。“预处罚”作为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具体体现,在保证司法权威性的同时,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预留空间,向被执行人发出司法惩戒预警,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既彰显了司法的震慑力,又兼具教育性和引导性, 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德惠法院将继续开拓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手段,充分运用预罚款等执行措施,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延期履行等协议,使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精准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