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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及时履行” 当事人诉讼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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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立乾  发布时间:2023-03-29 15:36:04 打印 字号: | |

2023年3月,德惠市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诉前化解一起标的额为2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当事人徐某某节约诉讼费用两千多元。

2016年8月,徐某某儿子的朋友李某某因购买车辆急需资金,向徐某某借款20万元。2016年8月,徐某某儿子及李某某因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而后,徐某某儿子被判处死刑,李某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亲人离世、孤独生活和巨额欠款,成为压在徐某某身上的三座大山。近几年,随着年龄的增大,徐某某的身体每况愈下。徐某某为了筹措资金治病,不得不起诉正在长春某监狱服刑的李某某和曾经与李某某同居的女友孙某某,讨要20万欠款。

德惠市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接收到徐某某提交的诉讼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宋艳艳和刘津彤开始着手实施诉前调解工作。两人第一时间前往长春某监狱,同正在服刑的李某某进行沟通。李某某面对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矢口否认其向徐某某借款的事实,还称自己由死缓转为无期徒刑,目前处于服刑期间,没有任何偿还能力。

在与另一被告孙某某沟通时,孙某某不愿配合法院工作、不同意与法院工作人员见面。宋艳艳和刘津彤在社区网格长的帮助下终于找到孙某某的住所,二人通过门外对话、讲解法律规定等方法,最终劝说孙某某打开房门,孙某某与法院工作人员见面后,面对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孙某某称其与李某某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并未实际使用本案借款,坚决不同意偿还借款。

诉前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但宋艳艳和刘津彤化解纠纷的决心并未停滞。考虑到李某某正处于服刑期间,即便开庭审理并判决李某某偿还借款,也会导致判决后难以执行,法院判决书被沦为一纸空文,无法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

宋艳艳和刘津彤只能从头再来。通过分析两名被告的社会关系,宋艳艳和刘津彤再次来到长春某监狱,通过狱政部门的协助,二人顺利与李某某的管教取得了联系,了解了李某某服刑期间的日常表现及心理动向。面对李某某“无力偿还、认听认判”的态度,法院工作人员联合监狱管教多次开展思想工作,向李某某讲述徐某某目前的生活困境,希望通过换位思考争取李某某的情感认同。

终于,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李某某同意转告狱外的亲属代为偿还徐某某20万元借款,案件诉前调解圆满成功。

“消未起之患,医未病之疾,治无事之前。”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德惠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构建诉前调解新格局,在接收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后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诉前调解。同时,积极探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力求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在今后的工作中,开发区人民法庭将继续用实际行动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为平安德惠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开发区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王欣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