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土地纠纷不仅影响农民切身利益,还制约基层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为妥善处理好此类案件,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我院执行局干警与镇村干部联动执行,圆满完成涉案土地的交付,在一天时间内成功化解一起积怨已久的土地纠纷。
案情回顾
2022年,案外人谢某革在帮助被告谢某山播种时,由于原告谢某彬与被告谢某山两人承包的土地地块相邻,谢某革错将玉米种子种在原告承包的半垄地上。而后,谢某彬与谢某革确认播种错误事实,但谢某山一直拒绝承认、拒绝归还土地。经派出所、村委会、土地所、司法所多方长达半年时间调解无果后,2023年,谢某彬将谢某山诉至我院,经审理,我院依法判决:谢某山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返还谢某彬争议地的半条垄。判决生效后,因谢某山未履行义务,谢某彬向我院申请立案执行。
执行经过
执行立案当日,由于两人矛盾颇深,申请执行人谢某彬情绪激动,强烈要求我院立即执行。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谢某山几经沟通、释法明理,谢某山仍固执己见,坚持认为自己不应返还土地,执行效果不明显,执行法官遂组织4名执行干警前往现场实地勘验丈量。由于丈量当日下大雨,执行干警对当地土地位置情况不甚了解,案件承办人迅速与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联系,邀请处理过此案的村干部协助丈量土地,并一同做被执行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同时联系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家属到丈量土地现场,由法院主持、村委会协助,双方当事人当面协商解决问题。从早上9点到下午3点,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同意立即将案涉土地交还给谢某彬,至此土地交付顺利完成,该案件在一日之内顺利执结。
因土地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为高效化解此类纠纷,德惠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注重运用执行策略,充分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体现法律的权威也保有执行的温度。下一步,德惠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涉民生等重点案件攻坚力度,做到执行举措“有速度”,护民“有温度”,让更多的“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