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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 | 三年纠纷起干戈  一朝化解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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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欣婷 刘一玮  发布时间:2023-06-21 11:01: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德惠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持续近三年的农机作业服务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2021年德惠市某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与德惠市五台乡丁某签订了农机作业服务合同(托管合同),由该合作社对丁某承包的耕地进行托管收割,丁某支付相关费用,全部收割完毕后,丁某以该合作社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收割不够精细为由,拒绝支付尾款,合作社多次向丁某催要,丁某一直拒绝给付,合作社无奈,遂诉至德惠法院。

承办法官孙永德接到此案后,本着繁案化简、简案尽调的原则,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沟通双方了解案情,得知该案标的不大,但是双方就案情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面对此种情况,孙永德没有气馁,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向他们详细讲解法律法规,释法明理、动之以情,寻找该案矛盾简化的突破口。当他得知丁某的女儿曾经于2022年找到合作社协商解决此事,但是没有形成最终一致意见,他认为解决本案的突破口来了,于是,他联系丁某女儿,了解曾经协商情况,掌握曾经未能协商调解的争议点,并在此基础上,孙永德连续几天利用休息时间反复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帮助双方分析此案的利害关系,双方终于在法官的真诚态度下,同意调解解决此事。

近日,双方当事人共同来到法院,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合作社同意放弃部分权利,丁某当场履行给付尾款义务,合作社出具收条,并同意撤回起诉。

近年来,德惠法院为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充分运用多元化调解方式,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缩减了纠纷化解的时间,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市域经济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民事审判第二庭
责任编辑:王欣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