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情讲法、以法唤情。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拓宽办案思路,凝聚调解合力,成功调解了一件近亲属之间的民间借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陈阳的见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部分款项,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9月份,刘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对曲某和杨某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23万元及利息。曲某和杨某均为55年生人,年事已高,履行能力有限,且刘某系曲某的妹夫。调解阶段,刘某陈述,因为曲某和杨某做生意周转,自2016年开始陆续向其借款,但每一年都是口头答应偿还,却推脱至今。曲某则称其因经营不善生活困难,就算起诉了也没有钱偿还妹妹一家的借款。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刘某将其诉至德惠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调解经过
家庭借贷纠纷案件不仅涉及经济纠纷,还有复杂的感情因素。开发区法庭员额法官陈阳在充分了解案情及双方当事人情况后,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在调解过程中,陈阳多方考虑,灵活调解。鉴于曲某和杨某的子女一直参与调解,且熟知借款经过,陈阳在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权的基础上,首先做通了曲某和杨某的子女工作,劝导双方当事人考虑一家人亲情的维系和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合力解决借款纠纷。经过四次调解,反复修改调解协议以缩小双方分歧。最终,双方当事人在陈阳的见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曲某和杨某的子女当场代为偿还9万元,其余借款年末分期偿还。
此次调解,不仅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家庭和谐,深刻彰显了德惠法院司法为民的温度和力度。今后工作中,德惠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能动司法+调立审执”工作,筑牢纠纷调处“第一道防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化纠纷,定纷止争促和谐,用心用情解决好每一起“小纠纷”,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