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德惠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通过多方联动、筑牢根基、深化宣传“三步走”,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防患于“未发”之态、消弭于“未诉”之际、化解于“将诉”之时。
一是多方联动,形成强大合力,止纠纷于前端。坚持以推动更多治理力量向前端发力为目标,广泛联动多部门形成合力,将纠纷化解在源头。入驻市级综治中心,推动构建“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过滤体系,把矛盾解决在诉前。今年以来,联动德惠市胜利街道办事处、德惠市司法局胜利司法所,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诉调对接模式,妥善解决了2起民事纠纷;联动市政府、市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妥善化解了35起行政争议纠纷;引入代理人调解制,利用律师专业能力促进商事调解规范化;联动交警部门,与交通管理、保险机构等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前置地址确认程序,提高了送达效率,诉前调解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56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快捷和便利。
二是筑牢根基,夯实基层服务,化矛盾于微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司法“融入基层、进入网格、服务群众”的社会治理新路径,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功能和社会功能,运用派出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巡回审判车,让人民法庭法官动起来,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来。积极争取市委政法委支持,争取资金,加强村一级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推动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和稳定。厚植“无讼”文化,推动将“无讼”创建工作纳入平安德惠考核体系,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共计培育创建“无讼村屯”16个,达到了覆盖德惠县域5%的年度目标,切实让群众以和谐无讼为荣。
三是深化宣传,强化法治意识,普法律于万家。深刻认识诉源治理的根基在群众,只有将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提升普法针对性,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开展“订单式”普法活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根据群众反馈情况,为群众“量身定制”授课内容,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普法覆盖面,创新思维、开拓视野,充分利用大型活动人流量大的特点开展普法活动,结合“香瓜节”“消夏节”和农村赶集等活动适时普法,有效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2023年,线上、线下普法115次,提升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尊法守法意识。
新时代新征程,德惠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以更实的举措和更大的力度深化诉源治理、执源治理、信源治理和案源治理,全力促进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讼,为德惠市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