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集中执行查封玉米 保障权益维护正义

分享到:
作者:姜明琦  发布时间:2024-02-21 10:28:39 打印 字号: | |

德惠法院执行局梁湖团队充分利用被执行人返乡过年思想有懈怠,年底结算有履行能力的有利“战机”,针对两起涉及查封玉米的执行案件展开集中执行,及时有效防止了被执行人财产转移,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申请执行人过个安心年。

基本案情

案件一

王某凤从王某春处购买猪饲料,累计欠款2万余元。2020年1月,王某凤为王某春出具欠据一枚。后王某凤偿还7000元,尚欠2万元未偿还。王某春多次向王某凤催要无果,遂将其诉至法院。经德惠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王某凤分3次将欠款还清,但王某凤始终未履行法定义务,于是王某春于2022年9月向德惠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系统后,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凤除家中存有少量玉米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在与被执行人王某凤充分沟通后,王某凤承诺将在2023年玉米收获后,主动联系法官进行还款。2023年12月,申请执行人王某春提供线索,被执行人王某凤家中已收货大量玉米,但至今未履行约定。执行干警在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后,决定对被执行人王某凤进行强制执行。

案件二

2021年,王某明、冯某华在杨某坤处借款6万元用于土地经营,借款时因考虑双方存在亲属关系,杨某坤没有要求王某明、冯某华出具借据,后经杨某坤索要,王某明、冯某华始终未予偿还,杨某坤遂将王某明、冯某华诉至法院。经判决,王某明、冯某华应立即偿还杨某坤借款6万元。执行法官接到该执行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王某明、冯某华名下财产进行了线上调查,依法对其所有的银行账户、网络资金等进行冻结。因本案无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团队通过线下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明、冯某华家中有收割的玉米可以买卖。于是执行法官决定立即对被执行人王某明、冯某华家中的玉米进行查封。

执行结果

由于两起案件均涉及查封玉米,为更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梁湖团队决定在一天内对两起案件集中执行。

在规划好执行计划及行车路线后,执行法官一早便组织团队干警迎着风雪,踏着清晨第一缕阳光赶赴执行现场。执行团队首先到达被执行人王某凤家中,见到被执行人后王某凤对其进行反复地释法析理,最初被执行人王某凤一直找理由推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在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可能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后,王某凤表示愿意配合执行,随后执行干警向其院内的玉米张贴查封公告裁定、封条进行查封。

该案成功将玉米查封后,执行干警立即赶往被执行人王某明、冯某华家中。到达现场时,被执行人王某明、冯某华见是法院执行干警到来,积极配合执行,同意将其所有的玉米进行查封。在执行干警与二被执行人充分沟通后,二被执行人承诺将欠款2个月内还清,双方随即签订和解协议,至此案件成功执结。

此次执行不仅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德惠法院将一如既往保持高压执行态势,不畏艰难,勇往直前,忠诚履职,公正司法,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王欣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