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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讲堂 | 农资纠纷无小事 源头化解促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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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昌旭  发布时间:2024-04-26 11:03: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郭家法庭成功调解了三起种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欠款人当庭结清化肥款,法庭调解工作获得当事人赞许。

案件回顾

孙某在农安县经营化肥种子农资公司。2023年,张某、冯某、朱某三人向孙某赊购种子化肥共计5800元,并分别出具欠据,但是张某三人以种子不合格为由至今未给付种子化肥款,无奈之下,孙某以公司名义将张某、冯某、朱某三人诉至法院,要求给付种子款。

李兆义受理该案件后,认真翻阅卷宗,梳理案情,为了及时解决问题,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试图通过问询找到案件的突破口。经过沟通李兆义找到了该案的争议点,原来问题的根源出现在了双方对种子质量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李兆义选择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调解,因为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断,第一次调解失败了。但是休庭期间法官也没有放弃,一直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让双方初步达成了和解的意向,随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再次面对面开展调解工作,与双方反复沟通,努力化解双方之间的对抗情绪,最终促使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两起案件当场给付欠款、一起案件撤诉,至此,三起纠纷均得到圆满解决。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从根源上化解纠纷是审判工作的核心。下一步,德惠法院将继续立足于审判工作实际,扎实为民办事,从问题实质着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来源:郭家法庭
责任编辑:王欣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