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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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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4-08-02 16:09:30 打印 字号: | |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焱博与被执行人高金宝抚养费纠纷一案中,现经申请执行人高焱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决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对公告案件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高金宝,男,1979年2月11日生,汉族

户籍地:吉林省德惠市

身份证号:22018319790211****  



执行案号:(2024)吉0183执534号



执行标的额:357000元



悬赏条件:

(一)凡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或其车辆等财产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有效控制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1万元。

(二)凡向本院举报,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及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本院依法核实后,且357000元一次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十日内一次性给予5万元作为奖励。

(三)凡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

(四)提供财产线索的系案外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个人或单位等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



举报方式: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悬赏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执行金额全部到位之日止。



联系人:叶法官                   联系电话:0431-87005030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2日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王欣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