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玉祥与被执行人吕晓峰、宋永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经申请执行人王玉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决定发布悬赏公告,对公告案件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宋永琴,女,汉族,户籍地:吉林省德惠市,身份证号:22012419660729****。
被执行人:吕晓峰,男,汉族,户籍地:吉林省德惠市,身份证号:22012419651017****。
执行标的额:250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19)吉0183执404号
悬赏条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提供该被执行人行踪或其本人名下房屋、车辆、银行账户资金下落(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被法院依法有效控制的,其中一项实现,对举报人予以现金奖励5000元。
举报方式: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悬赏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两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0431-87280352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31日